公告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通知 >> 正文

关于推荐2021年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的通知

作者: 编辑:付亚宾 来源: 时间:2021-09-13

各学院:

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湘科发﹝2021﹞8号)内容,省科技厅等部门组织2021年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并设立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项目,支持20名左右的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1.推荐对象全校在籍在读大学生(含研究生)。根据项目申报要求,优先支持本科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按照项目研究时间,被推荐对象须为非毕业年级学生,或者毕业一年以内尚未就业、有较好科技创新创业基础的大学生(须有学校就业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2.推荐名额20人左右每人资助1万元左右。

3.推荐条件推荐对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拥有中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遵守法律法规,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过重点科技创新项目研发;

2)参与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或科技创新创业团队主要成员;积极参与到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基地)从事科技创新的学生

3)发表过高水平学术专著或在国内外一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论文;

4)作为主要成员参加过国家级以上学科竞赛或者创新创业赛事,获得过国家级奖励;

5)参加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原SIT项目),获国家级立项或结题被评为一等奖和二等奖或入选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展示的团队主要成员

6)自主创业,吸纳带动一定数量的本校学生就业,开展实体注册登记且稳定经营,取得一定的经济社会效益;

对特别优秀或者作出突出贡献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项目开展

1.项目开展时间:与湖南省科技厅正式签订任务书的时间为项目开始时间,项目结束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2.项目开展目的:挖掘并支持一批具有前期基础的大学生深入开展项目研究,并给予经费资助。

3.项目涉及领域: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鼓励学生面向大数据和云计算、重大应用关键软件、人工智能、无人驾驶、生物技术、新能源、社会事业与文化传承等重点领域开展研究。

4.项目开展过程:项目开展分为三个环节,第一期是人才推荐和立项环节,第二期是阶段性检查环节,第三期是项目结题环节。

5.经费资助形式:根据项目开展过程,分阶段进行资助。

三、工作安排

(一)学院层面

1.宣传发动: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发动,认真组织遴选,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并确定创新创业支持方向。

2.选拔公示:学院公开选拔结束后,应在官方网站公示选拔结果,公示期为3天,公示无异议后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学校。

3.材料提交:

附件1湖南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推荐表

附件2:湖南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推荐汇总表

电子版纸质版均需提交,相关佐证材料。材料纸质版(一式1份)签字盖章后2021927(星期上午10点前提交至学生创新创业中心(校办114),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sczx@hnu.edu.cn 不接受个人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学校层面

1.组织评审:学校根据各学院提交材料情况,邀请创新创业专家进行评审;

2.报送名单:根据评审结果,按照湖南省科技厅的工作要求,报送我校2021年湖南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名单;

3.签订项目任务书:根据湖南省科技厅的工作安排,签订项目任务书;

4.项目启动:自湖南省科技厅项目经费下达至学校之日起,本项目正式启动。

联系方式:0731-88822811(付老师)

 

 

附件:1.湖南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推荐表

2.湖南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推荐汇总表

 

 

 

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