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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秋季学期创新创业课程开课申报的通知

作者: 编辑:-- 来源: 时间:2026-04-29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湖南省大力支持大学生创业若干政策措施》部署,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支持大学生创业若干措施》和湖南大学《加快落实支持大学生创业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创新创业课程建设实施方案,现启动2026年秋季学期创新创业课程开课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程类型

创新创业课程按照类型分为意识启蒙类、专创融合类和实战提升类,按照授课方式分为线上课程和线下课程。各类课程具体开设要求如下:

1.意识启蒙类

意识启蒙类课程应重点普及创新创业核心理念与基础理论知识,着力激发学生创新思维与创业意识,主要涵盖创新思维、创业基础、设计思维、商业模式等相关内容。

2.专创融合类

专创融合类课程应聚焦专业知识与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的深度融合,将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方法融入专业教学全过程,实现专业能力与创新能力的协同提升。

3.实战提升类

实战提升类课程以项目驱动为核心,突出实践导向,主要包括项目孵化、产品设计与开发、企业参访、实践实训等内容,着力提升学生创新创业实战能力。

二、申报要求

(一)整体要求

1.课程负责人须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原则上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课程教学3年(含)以上,或指导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类竞赛获省级以上奖项。具有企业高管、创业成功经历的教师,可不受职称和教学年限限制。

2.课程学分一般为1-2学分。理论课1学分对应16学时,实践类课程1学分对应32学时,严格按照学分学时对应标准设置课程内容。

3.本次申报课程应于2026年秋季学期开课。

4.各教学单位须高度重视创新创业课程建设,原则上每个学院应开设至少1门创新创业课程(可选择学校提供的线上课程进行申报,也可自主建课申报)。

5.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以下类型课程立项:跨专业、跨学科、跨学院联合开设的课程;师资团队包含企业导师、具有创业实践经历的导师及指导学生参与各类创新创业竞赛的优秀导师的课程;能够有效链接社会资源、为学生创业项目提供投融资支持的课程;课程设计中实践教学占比较高、注重实践能力培养的课程。

(二)线上创新创业课程申报要求

1.本次通过立项的线上课程,以纯线上学习为主,学生在线进行视频学习,完成讨论、作业、测验和考试等,达到考核要求即可获得学分。授课教师可结合教学实际,适当开展线下指导活动,包括课程答疑、专题讨论、作业讲评等,原则上线下指导不少于1次。

2.课程责任教师须做好系统的教学设计,严格按照规范编写教学大纲,按时在教学平台发布课程学习要求、教学进度及相关资料,有序组织线上答疑、线下教学讨论和作业讲评,加强学生学习过程管理,保障良好的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

3.线上课程申报范围详见附件4《线上创新创业课程引进清单》,开课教师须结合学科发展需求、学生成长需求及自身师资团队情况,在清单范围内选择合适课程进行申报,不得申报清单外的线上课程。

(三)线下创新创业课程申报要求

1.申报的线下课程须明确界定所属类别(意识启蒙类、专创融合类、实战提升类),不得跨类别申报,课程内容须严格贴合对应类别开设要求。

2.课程内容需紧密跟踪学科前沿动态与产业发展趋势,积极融入新技术、新成果、新方法,突出跨学科融合特色,强化实践导向,构建“创意激发—创新实践—成果转化”的完整教学路径。

3.教学方法须与课程类型精准匹配:意识启蒙类课程优先采用启发式教学、案例分析、翻转课堂等方式;专创融合类课程采用问题导向学习、小班研讨、实验室翻转课堂等模式;实战提升类课程以项目制学习、模拟实训、企业参访、实践演练等为主。同时,严格落实实践教学学时要求,意识启蒙类课程实践学时占比不低于20%,专创融合类不低于40%,实战提升类不低于60%。

4.师资团队应构建校内专业教师与产业专家、企业家等多元主体协同授课的模式,吸纳具备丰富行业经验的校外力量参与教学;课程须有效链接校内外优质资源(如重点实验室、创新创业孵化器、创业项目基金等),建立课后延续服务机制,包括创业项目跟踪指导、学生社群运营、投融资对接等,推动课程成果与各类创新创业赛事、创业孵化载体有效衔接。

5.课程须建立科学完善的学生能力增值评估体系和成果统计机制,既要关注学生创新思维、团队协作、抗压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隐性能力的提升,也要重视学生竞赛获奖、创业项目孵化落地、专利申请等显性成果的培育与统计。

三、申报流程

1.教学单位推荐。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教师开展线上、线下创新创业课程申报工作,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严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统一推荐至学校。

2.学校评审。教务处牵头组织创新创业课程专家咨询组,对各教学单位推荐的课程开展集中评审。自2024年秋季学期以来通过两次评审并完成开课且教学效果良好的创新创业课程无需参与本次校级评审,直接予以认定。

四、材料提交

新开课申报教师须于2026年5月14日(周四)前,完成以下材料的提交工作;无需参与校级评审的课程,仅需提交附件3,无需提交其他材料。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czx@hnu.edu.cn,邮件主题统一注明“XX学院+2026秋创新创业课程申报”;

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生创新创业中心(校办114室),纸质版材料需按要求签字、盖章,一式一份。

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1.湖南大学创新创业课程教学大纲模板(见附件1)

2.湖南大学创新创业课程申请表(见附件2)

3.湖南大学创新创业课程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822811


                                                                        教务处

                                                                    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