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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建设与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 来源: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时间:2021-09-17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2021年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建设与认定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255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紧密结合,服务我省“三高四新”战略发展,现启动2021年省级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建设与认定工作。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中心和基地的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1和附件2。有意愿申报的中心或者基地,对照建设要求和标准,填写申请书即附件3或附件4,并准备相应的支撑材料。申请基地的单位原则上要有较好的建设基础,申请书提交学校前需要完成企业推荐意见。

二、推荐名额与项目评选

各学院按类别推荐,原则上,每个类别每学院申报不超过2个。学校将择优推荐5个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5个校企合作创新创业基地参评省级中心或基地。

学校将根据各学院材料提交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三、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将纸质档材料(申请书、简要支撑材料、附件5)经学院分管领导审签,加盖公章后,于10月15日前报送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同时将电子档材料(申请书、简要支撑材料<形成一个pdf文档,包含封面和目录>、答辩ppt、附件5)发送至sczx@hnu.edu.cn。

四、联系方式

付老师,校办114室,联系电话:88822811。


附件:

1.湖南省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认定要求

2.湖南省普通高校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认定要求

3.湖南省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认定申请书

4.湖南省普通高校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认定申请书

5.2021年湖南大学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申请汇总表

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2021年9月17日